余华的身份
点解写此文
前段时间的几个视频切片让余华在中文互联网上着实火了一次,视频很多都出自前几年的采访演讲和新书发售活动问答。本来这些采访视频的原版我是都看过的,但还是去刷了一遍切片,知道了为什么这些视频能火起来。原因无非就是打破了大家对一个严肃文学作家的印象,原来余华也会犯懒病讨厌上班。也讲了几个早就在书里提过的早年故事,也许是这些故事有趣搞笑加上真实,余华在年轻人中的形象就不那么高大了。近日跟一位朋友的聊天又让我记起了这个我读过全集的作家,就想着写些什么。
谈余华的身份肯定离不开他是一个作家,作家余华能火也离不开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活着》。按本人的说法,多亏了中学教师们能锲而不舍地在学生们推荐这本薄薄的小说,这本书能常年忝列在国内畅销书榜。我相信很多人也是如此认识了余华,也只读过余华的这一本小说。这本小说加上那些视频切片组成了大多数人印象中的余华。本文想要阐释的一点是,即使只谈余华的作家身份,大多数的印象也是残缺甚至错误的,而除开作家以外,更多的东西对于大众都是闻所未闻。
作家
余华在采访中多次说到自己提笔写作的原因是不想再拔牙,想去文化馆过上9点上班都算早的日子。因此不断地投稿和被拒稿,直到某次成功投中了《北京文艺》杂志去北京改稿件结尾(改得更光明),回到家后就去了镇文化馆工作。这个说法很能吸引眼球,大众早就疲倦了孜孜以求的逐梦故事,这个故事算能契合年轻人“反鸡汤”和“躺平”的文化,所以尽管这个故事20多年多次被本人讲述,这次算真正被听进去了。很多人早就读过《活着》,听了许多余华讲述的搞笑故事,也做出了“把悲伤留给读者,把欢乐留给自己的”余华本华的身份断言,这也成了几个内容分享平台几天的热搜话题。我不想去说这个认识是错误的,但总有些不完整,以下是一个带跳转链接的按时间排序的余华作品介绍,能尽量给未读过余华小说一个完整的作家身份印象。
早年的短篇小说
《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的成名作,这部短片小说基本奠定了后来其短篇的基调:残忍,暴力,血腥。如果可以的话,加上一个词——不知所云。早期余华的作品受一些现代文学作品的影响,总是过分追求写作的技巧和方法,轻视了故事情节。所以你尽可以读到娴熟的描写和修辞,但读完后总会疑惑这篇小说到底表达了什么。而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它什么也不表达。
先锋作家,这是余华最初写作时的一个标签。那是20世纪80年代,文革刚结束没多久,改革开放运动也没能如火如荼地燎遍中国的每个角落,1976年之后的信仰缺失和78年之后的改革之风同样地作用在当时的每个中国人身上。此时世界文学早就轰轰烈烈地经历了几轮洗礼了,二战后涌现的的文学流派和文化运动被当时封闭的中国一个接一个地错过。与世界文学接轨后,中国作家们从写赞歌中解脱出来,迫切地想要赶上同行的步伐。就像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用了二三十年就完成了欧美几百年的工业现代化,中国的文化界也如此快速迭代诞生了一众文学流派汹涌地并行着。
余华讲到自己开始写作前就读过了很多小说,因为传阅者并不爱惜,很多小说都没有开头结尾,自己便在脑子里给每个角色以生命,给予一个自己希冀的结尾,那是他最早接受的写作训练。那些短篇说实话,都没能给我留下太多印象,只记得几个片段细节,甚至一个完整的故事我也记不起来。我觉得,之于余华,那些小说也更像是练笔的习作,为今后的长篇打下把握故事和人物技能的基础。
《在细雨里呼喊》
这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所以风格上也承接了之前的短篇小说。因为是第一次编造这样长的故事,总有些不熟练,余华采取了大多数作家的做法——添加自己的亲身经历。在余华后来的随笔中可以发现,《细雨》里很多故事取材自作者本人的经历,所以这本书对于余华本人也意义非凡一些。在央视的一档节目《朗读者》中,余华作为嘉宾选择读了此篇的结尾:
一团巨大的乌云正向落日移去,我不愿意看到落日被它吞没。落日如我所愿地沉没以后,我才看到了祖父孙有元,他就站在我的身后,和我贴得那么近。这个年迈的老人用一种恳求的眼神望着我,我就问他:
“到南门怎么走?”他摇摇头,嗡嗡地告诉我:
“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孙有元的回答让我觉得有趣,我对他说: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忘记呢。”
他谦卑地向我笑了笑。那时候天色开始黑下来了,我赶紧选择一条路匆匆走去,走了一阵我发现后面那个老头正跟着我,我也不管他,继续走了一会,我看到稻田里有一个扎头巾的女人,就问她:“前面是南门吗?”“走错啦。”那个女人挺起腰来说,“应该走那条路。”
那时天色马上就要黑了,我立刻转回去,老人也转过身来往回走,他对我的紧跟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立刻撒腿跑开了,跑了一会回头一看,他正趄趄趔趔地急步追来。这使我很生气,我等他走近了,就对他说:
“喂,你别跟着我,你往那边走。”
说完我转身就走,我走回到三岔路口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听到了打雷的声音,那时一点月光都没有。我摸上了另一条路,急步走了一阵,发现那老人还跟着我,我转回身向他喊叫:“你别跟着,我家很穷的,养不起你。”
这时候雨点下来了,我赶紧往前奔跑过去。我看到了远处突然升起一片火光,越来越大的雨点与那片火纠缠起来,燃烧的火不仅没有熄灭,反而逐渐增大。就如不可阻挡的呼喊,在雨中脱颖而出,熊熊燃烧。
借着火光,我看到了那座通往南门的木桥,过去残留的记忆让我欣喜地感到,我已经回到了南门。我在雨中奔跑过去,一股热浪向我席卷而来,杂乱的人声也扑了过来。我接近村庄的时候,那片火光已经铺在地上燃烧,雨开始小下来。我是在叫叫嚷嚷的声音里,走进了南门的村庄。
我的两个兄弟裹着床单惊恐不安地站在那里,我不知道他们就是孙光平和孙光明。同样我也不知道那个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的女人就是我的母亲。他们旁边是一些与火争抢出来的物件,乱糟糟地堆在那里。接下去我看到了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秋夜的凉风吹在他瘦骨伶仃的胸前,他声音嘶哑地告诉周围的人,有多少东西已经葬身火海。我看到他眼睛里滚出了泪水,他向他们凄凉地笑了起来,说道:
“你们都看到大火了吧,壮观是真壮观,只是代价太大了。”
我那时不知道他就是我的父亲,但他吸引了我,我就走到他身边,响亮地说:“我要找孙广才。”
正巧这也是笔者最钟爱的余华的长篇,尽管此篇内容显得很生涩,不少地方的描写和短篇小说一样有用力过猛的嫌疑。但引用一句烂梗:真诚是必杀技,本篇是余华作为作家最真诚的一作,倾注了很多真实的故事和情绪,就像初次邂逅相识的恋人们。之后余华在作家这个身份的掩饰下,虽然作品成熟得多,但也显得老成狡猾,同理。所以请珍惜一个作家早年的作品,那更多是一个亲历者而非讲述者。
《活着》
《活着》是谈余华绕不去的一本小说,后来张艺谋也将它改编成了电影。而这本书高居豆瓣书籍top250第二,第一名是《红楼梦》,这部电影在电影top250里是第29。但是,我并没有那样喜欢这部小说。
除开很多人说的这本书堆砌悲剧,我倒认为这不是一个大的问题。主人公福贵刚好赶上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一众运动,这不和《阿甘正传》一样么,虽然我也并不太喜欢那部电影。本书就讲他一次次与家人离别,生离死别的故事。按照顺序,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孙子相继去世,最后只留下他出于善心买来的一头老黄牛。
整个故事就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按照余华的说法,他是想探寻人在巨大的苦难下活着的意义,而这个意义是: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理解为这是一个思想实验,余华构建了在那个时代下一个普通中国人能经历苦难的最大值,与其说是这是关于福贵的故事,更像是那个时代所有中国人的故事。
本书的营字造句可以说很简洁优雅,读起来也很流畅,这也能算它能成为畅销书的一个原因。在读余华长篇小说会发现总离不开文革那几个话题,对此余华也曾写过,自己的青少年时期就是在那个时代度过,从此的写作就再也离不开那个时代。之后会发现,这种经历也同样深刻地塑造了余华的另一个身份。
《许三观卖血记》
知乎曾有过一个问题:你们见过最好的文笔是什么样的?在我第一次刷到这个问题时,高赞就有这本书的选段。现在这个选段有3.1万赞,按照知乎之前的记法:31k赞同。
这天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时,许三观对儿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想吃用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啊肉啊的。今天我过生日,你们都跟着享福了,连糖都吃到了,可我知道你们心里还想吃,还想吃什么?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三乐,你想吃什么?”
三乐轻声说:“我不想再喝粥了,我想吃米饭。”
“米饭有的是,”许三观说,“米饭不限制,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我问的是你想吃什么菜。”
三乐说:“我想吃肉。”
“三乐想吃肉,”许三观说,“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
三乐说:“爹,给我切四片肉。”
“我给三乐切四片肉……”
三乐又说:“爹,给我切五片肉。”
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干,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慢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许三观听到了吞口水的声音。“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是扑鼻而来,拿起筷子,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
许三观听到吞口水的声音越来越响。“是三乐一个人在吞口水吗?我听声音这么响,一乐和二乐也在吞口水吧?许玉兰你也吞上口水了。你们听着,这道菜是专给三乐做的,只准三乐一个人吞口水,你们要是吞上口水,就是说你们在抢三乐的红烧肉吃。你们的菜在后面,先让三乐吃得心里踏实了,我再给你们做。三乐,你把耳朵竖直了……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我为什么要用文火炖肉?就是为了让味道全部炖进去。三乐的这四片红烧肉是……三乐,你可以慢慢品尝了。接下去是二乐,二乐想吃什么?”
二乐说:“我也要红烧肉,我要吃五片。”
“好,我现在给二乐切上五片肉,肥瘦各一半,放到水里一煮,煮熟了拿出来晾干,再放到……”
二乐说:“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
“一乐,”许三观训斥道,“还没轮到你吞口水。”
然后他继续说:“二乐是五片肉,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五香……”
二乐说:“爹,三乐还在吞口水。”
许三观说:“三乐吞口水,吃的是他自己的肉,不是你的肉,你的肉还没有做成呢……”
许三观给二乐做完红烧肉以后,去问一乐:“一乐想吃什么?”
一乐说:“红烧肉。”
许三观有点不高兴了,他说:“三个小崽子都吃红烧肉,为什么不早说?早说的话,我就一起给你们做了……我给一乐切了五片肉……”
一乐说:“我要六片肉。”
“我给一乐切了六片肉,肥瘦各一半……”
一乐说:“我不要瘦的,我全要肥肉。”
许三观说:“肥瘦各一半才好吃。”
一乐说:“我想吃肥肉,我想吃的肉里面要没有一点是瘦的。”
二乐和三乐这时也叫道:“我们也想吃肥肉。”
许三观给一乐做完了全肥的红烧肉以后,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他在鱼肚子里面放上几片火腿,几片生姜,几片香菇,在鱼身上抹上一层盐,浇上一些黄酒,撒上一些葱花,然后炖了一个小时,从锅里取出来时是清香四溢……
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许三观就训斥儿子们:“这是给你们妈做的鱼,不是给你们做的,你们吞什么口水?你们吃了那么多的肉,该给我睡觉了。”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一道菜,他做的是爆炒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不,只能炒三下,炒到第四下就老了,第五下就硬了,第六下那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这时又响成一片,许三观说:
“这爆炒猪肝是我的菜,一乐、二乐、三乐,还有你许玉兰,你们都在吞口水,你们都在抢我的菜吃。”说着许三观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
“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
这个片段应该发生在文革时期(又),《许三观》这本书整体来看是很温馨的,也同样有一个很好的结局。其中如此的描写也处处都是,即使不信中医的我也记住了“猪肝补血,黄酒活血”的说辞。在书籍的前言,余华也写到本书灵感来自曾经猖獗的卖血活动,曾有过一个“血头”带领几千人从农村走到城市卖血的故事。按这个角度,这也算半个纪实文学,来记录那个血液作通货的年代。
《兄弟》
《兄弟》的体量远远超过了余华以前的长篇小说,也由此有批评称本书后半部分故事有明显的割裂感。和《活着》一样,这也是不仅是两个兄弟的故事,和他们一起成为主角的还有背后汹涌的时代。《兄弟》把时间线一直推到了2000年之后,比起政治改革,那时候经济改革已经走了一条极远的路,如果感兴趣的话,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是那个时代很好的一本科普书。
李光头和宋凡平是异父异母的兄弟,小说从它们的童年相识一直讲到了其中一个的去世。余华说过,没有一个国家的作家能像中国作家一样,在很短的时间里经历那样大的,几乎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兄弟》是他给这个说法的一份答卷。
《兄弟》的故事很荒诞,荒诞到有些桥段极好笑,笔者就记得那个下午读到某处抱着书笑了五分钟。但又称不上《堂吉诃德》那种荒诞,毕竟笔者在读《堂》没有如此放肆地大笑。《兄弟》的荒诞不来自它的主角们,其实主角的心智和各种行为都能称得上正常,至少不是太过变态,而是来自于那个时代。
本书出版时引发了很多讨论,余华本人因此也接受了许多采访,贴两个链接。
东京采访 北美采访
总是,和其他长篇一样,《兄弟》的主题也是时代。但如果之前的小说是对逆境下人性的赞扬的话,兄弟揭示的是一朵在糜烂时代生长的恶之花,它丑陋,腐败且不可遏制。
《第七天》
《第七天》出版时引发的争议巨大,好的说辞如书的腰封:比《活着》更悲惨,比《兄弟》更荒诞;不留情面的就称为一本新闻大杂烩。因为本书的所有故事几乎都有现实原型对应。2010年左右中国经济高速腾飞,那同样也是城乡割裂,官民割裂巨大的时代。强拆,卖肾买iphone,网民怂恿自杀,政府自导自演的污蔑行为,河道里无名的婴儿尸体……这些都是书里的内容,也是现实发生的故事。
如标题,小说讲了“我”死后七天的事,所以这也是一个超现实的故事。我在人间游荡,碰到各路亡魂,一点点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人生和时代,一个差距悬殊的时代。如果泪点比较低,这本书有挺多情节能让你一直哭着看完,尤其在知道这些事情几乎都真实发生过之后。而其实那个时代距离现在也不远,不过10年,那些新闻也实在称不上明日黄花,毕竟其中的多数还在一直发生着。我不知道怎样公正地评价这本书,那个时节还没到。值得一说的是,这本是我读的第一本余华的长篇小说,我也挺庆幸自己当时读的不是《活着》。比起50年前的悲惨,当下的故事能引起更深的共情。
本书也被宣传为“魔幻现实主义”,因为笔者还没读过《百年孤独》,就不做评价,但《第七天》的内容确实能称魔幻。试想,假如本书的内容从未发生过,全都是余华一手编造的,本书可能会有很多负评批余华故事不合理,不现实,但它们真切地发生过了,而且就在当下。现实永远比小说更魔幻,文革时如此,现在还是如此,那三年更是如此。
《文城》
《文城》是余华最近的长篇,受了不少批评,豆瓣评分稳定在7.9。但似乎也是最没什么值得说的一部。这本书余华就只是一个作家,讲了一个民国时期的故事,故事也很简单,也足够精彩和引人入胜,但了解他的读者一定觉得少了些什么。
书是21年3月出版的,笔者是7月读的,至今不过两年却也没什么印象了,主角叫什么,做了什么事几乎都记不得了。这也许是本书的一个缺点,只是讲故事。这样看,本书适合余华早年的时候出版。在21年,写过《活着》《细雨》……后出一本《文城》,确实有些让读者失望。
随笔散文
除了小说,余华也出版了几本散文,有评论,自传性质的短文之类。我也是这样才知道余华是一个狂热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他甚至也写过好几篇评古典乐和歌手的散文。因为笔者并不是此方面的专家,也不做评价。有趣的是,村上春树也是一位极爱音乐的作家,不过是摇滚乐,还经常把歌写进小说,但余华并没有过。
余华爆火的那些切片中的故事基本就能在这些散文里找到原型,所以如果那些故事不够听的话,散文集也是能看一看。而其中有一本未在大陆出版的散文集值得说道一下,但那是下一部分的内容了。
知识分子
实话是,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去概况余华的这个身份,公共知识分子也许是一个好的选择。但一方面这种身份在当下的中国已经很少见了,另一方面这种身份在目前的中国也不大受待见。曾经南方人物周刊评选过公知榜单。那时公知的定义也还是: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而现在这一词语基本和间谍,反贼画上等号了。
所以我选择去掉公共两个字,余华的另一个身份是:知识分子——一个简洁的词语。
2010年,余华写过一本杂文集《中国的十个词汇》,这本书从10个词语描述了中国。余华到底是作家,杂文写得算流畅易读。这十个词语是:人民、领袖、阅读、写作、鲁迅、革命、差距、草根、山寨、忽悠。余华在前言说自己想用十个词语精准地描述中国,但不得不说,有些词语过了10年显得有些过时了,但这总是一本境外出版物,经过官方认证说明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笑)
可以发现,虽然余华的很多时间在虚构的小说里度过,他并没有变得封闭。无论是本书还是各种采访中都能看见他对近几十年的事都是密切关注着。不像很多过于激进人士的做法,他也会批评,但基本处于温和批评的一派,这也是我们还能在书店买到他书的原因。
我在此抄下此书的后记:
一九七八年的时候,我获得了第一份工作,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成为了一名牙医。由于我是医院里最年轻的,除了拔牙,还需要承担额外的工作,就是每年的夏天戴着草帽背着药箱,游走在小镇的工厂和幼儿园之间,给工人和孩子打防疫针。
我需要解释一下,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虽然贫穷,可是仍然建立起了一个强大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免费给人民种疫苗和打防疫针。我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当时还没有一次性的针头和针筒,由于物质上的贫乏,针头和针筒只能反复使用,消毒也是极其简陋,将用过的针头和针筒清洗干净后,分别用纱布包好,放进几个铝制饭盒,再放进一口大锅,里面灌上水,放在煤球炉的炉火上面,像是蒸馒头似的蒸上两个小时。
因为针头反复使用,差不多每个针头上都有倒勾,打防疫针时扎进胳膊,拔出来时就会勾出一小粒肉来。我第一天做这样的工作,先去了工厂,工人们卷起袖管排好队,挨个上来伸出胳膊让我扎针,又挨个被针头勾出一小粒带血的肉。工人们可以忍受疼痛,他们咬紧牙关,最多也就是呻吟两声。我没有在意他们的疼痛,心想所有的针头都是有倒勾的,而且这些倒勾以前就有了,工人们每年都要接受有倒勾的防疫针,应该习惯了。可是第二天到了幼儿园,给三岁到六岁的孩子们打防疫针时,情景完全不一样,孩子们哭成一片,由于皮肉的娇嫩,勾出来的肉粒也比工人的肉粒大,出血也多。我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所有的孩子都是放声大哭,而且还没有打防疫针孩子的哭声,比打了防疫针孩子的哭声还要响亮。我当时的感受是:孩子们眼睛见到的疼痛更甚于自身经历的疼痛,这是因为对疼痛的恐惧比疼痛还要可怕。
我震惊了,而且手足无措。那天回到医院以后,我没有马上清洗和消毒,找来一块磨刀石,将所有针头上的倒勾都磨平又磨尖后,再清洗和消毒。这些旧针头使用了多年,已经金属疲劳,磨平后用上两三次又出现倒勾了,于是磨平针头上的倒勾成为了我经常性的工作,我在此后的日子里看着这些针头的长度逐渐变短。那个夏天我都是在天黑后才下班回家,因为长时间水的浸泡和在磨刀石上面的磨擦,我的手指泛白起泡。
后来的岁月里,每当我回首此事,心里就会十分内疚,孩子们哭成一片的疼痛,才让我意识到工人们的疼痛。为什么我不能在孩子们的哭声之前就感受到工人们的疼痛呢?如果我在给工人和孩子打防疫针之前,先将有倒勾的针头扎进自己的胳膊,再勾出自己带血的肉粒,那么我就会在孩子们疼痛的哭声之前,在工人们疼痛的呻吟之前,就感受到了什么是疼痛。
这样的感受刻骨铭心,而且在我多年来的写作中如影随行。当他人的疼痛成为我自己的疼痛,我就会真正领悟到什么是人生,什么是写作。我心想,这个世界上可能再也没有比疼痛感更容易使人们互相沟通了,因为疼痛感的沟通之路是从人们内心深处延伸出来的。所以,我在本书写下中国的疼痛之时,也写下了自己的疼痛。因为中国的疼痛,也是我个人的疼痛。
乔治·奥威尔在《我为什么而写作》中有一句:自1936年后,我的严肃作品中每一行写下的文字,直接或间接地都是反对独裁主义和拥护我心目中的民主社会主义的。余华写作的原因也同样类似,他想记录那些中国的疼痛。我想找一个词语来形容余华,最后也只找出一个:良知。这个词解释为:指人们先天具有的判断是非善恶的本能。看上去这个要求并不高,确实不高,但满足这个词语的国内知识分子又有几人呢?
我几乎能明确地说,国内内容分享媒体上的大多数做有关时事内容的有名博主,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粉饰太平,唱赞歌的,没一个能称得上有良知。最后抄一句简中网算流行的一句话,我不知道是谁说的,也知道这句话被质疑滑坡谬误,但它确实适宜当下:
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
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
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
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
以上的两个身份是我所认识的余华。
完。